1、问:福利企业安置的残疾职工应当持有的证件有哪些?
答: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或者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残疾人。
2、问:企业具备哪些条件可以申请福利企业?
答:福利企业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安置残疾职工占职工总人数的25%以上,残疾职工人数不少于10人的企业。
3、问:企业申请福利企业资格认定时,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 福利企业资格认定申请表;(二) 企业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三)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报告;(四) 企业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副本;(五) 企业所有在职职工花名册和残疾职工花名册;(六)残疾职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及复印件;(七)企业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每位残疾人职工支付工资的凭证及复印件;(八)社保部门出具的企业为每位残疾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九)残疾职工工种安排表、工资表;(十) 残疾职工上岗工作基本设施情况表。
4、问:孤儿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答:具有河南省城乡常住户口,丧失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父母双方一方死亡查找不到另一方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5、问:孤儿的安置方式有哪些?
答:亲属抚养;机构养育;家庭寄养;依法收养。
6、问:如何申请孤儿救助?
答:由孤儿监护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身份认定申请,并填写《河南省儿童福利证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时应出具公安机关、医疗机构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
7、问:弃婴接收程序是什么?
答:(一) 110送弃婴(儿)到福利中心;(二)填写《兰考县社会福利中心收养人员入院接收单》、《兰考县社会福利中心入院审批表》;(三)审查出警证明,捡拾人证明内容是否齐全;(四)采集弃婴(儿)相关信息(手足模、照片、实物登记);(五)给弃婴儿起名;(六)送弃婴儿到定点医院进行体检及传染病筛查;(七)到民政局业务股室办理审批手续;(八)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