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县民政局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第四章至第七章
3月1日晚上,海兴县民政局在局三楼会议室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第四章至第七章(第三期)。民政局副局长杨东同志领学了党章第四章至第七章部分,宣读了《中国共产党党章》第四章至第七章内容,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这部分内容,在平常的生活、工作中要在政治上、思想上、作风上以党章的规程严格要求自己,永葆一名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做好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做一名当下合格的共产党员。
通过此次学习,对党章有了更新更高的认识,对我们党的性质,理想目标,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党员义务权益有了更深的理解,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的政治理论和基础知识教育。三位同志分别谈了自己的学习心得,纷纷表示更加坚定了自己的革命理想信念和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崇高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