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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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5日 来源:原创 浏览字号选择:[ ] 【 打印本页 】

1、问:怎样办理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答:(1)发起人提交成立申请条件;(2)章程草案及其电子版;(3)住所使用权证明;(4)会员名单;(5)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成立登记的文件;(6)消防证件;(7)验资报告、银行开户凭证;(8)《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章程《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2、问:怎样办理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变更?

答:(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2)《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3)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的财务审计报告。

3、问:怎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

答:(1)由民办非企业单位举办单位或个人提出的成立登记申请书;(2)民办非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表;(3)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4)民办非企业单位领导成员及内设机构情况表;(5)民办非企业单位执业人员登记表;(6)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草案;(7)民办非企业单位验资报告书;(8)民办非企业单位办公住所证明;(9)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和相关的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10)经消防部门核发的消防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