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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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登记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6日 来源:原创 浏览字号选择:[ ] 【 打印本页 】

1、问:哪些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答:(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问:哪些公民、组织可以作为送养人?

答:(1)孤儿的监护人;(2)社会福利机构;(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3、问: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哪些条件?

答:(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