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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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5日 来源:原创 浏览字号选择:[ ] 【 打印本页 】

1、问:什么样的条件可以申请低保?

答:持有当地常住户口,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2、问:如何申请低保?

答: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3、问:申请低保以个人还是以家庭为单位?

答:以家庭为单位。

4、问: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哪些?

答: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本科及以下学历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连续三年以上(含)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在监狱、劳教场所服刑、劳教的人员等不应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