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荣获“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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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荣获“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2日 来源:原创 浏览字号选择:[ ] 【 打印本页 】

民政局荣获“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 

近日,县民政局荣获全国老龄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表彰的“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全省民政系统县级唯我县民政局获此殊荣。


近年来,我县把老龄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强化职能,齐抓共管,全面推进老年维权工作。县、乡、村成立老年协会,成立维权组织,查处与审查涉老案件200多件。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覆盖全县;享受城乡低保待遇老人达6400余人;对90岁以上老人实行普惠制;全县3100名老人享受五保待遇;1260人入住乡镇敬老院颐养天年;目前全县养老机构引进社会资金3600万元,增加养老床位650张;280个村兴建农村幸福院,引导成立互助组织867个,志愿服务人员4500多人;全县建立县、乡、村优抚对象“三级”服务网络,分类解决在档的4300多名优抚对象的住房、生活、医疗困难。同时,强化职能,开展督导检查与考核,举社会之力,为全县老年人撑起一片维权的蓝天,让老年人安心快乐,晚年幸福。